平素极是喜欢“光阴”这个词,读来便有一种静水流深的沉缓萦绕于唇齿之间,亦常有沧旧之感跃然心上。
物换星移,花月斗转,时光一去不复返。从晨曦鸟鸣坐至落日余晖,春花秋月,夏雨冬雪,我竟是这样痴迷这光阴的素色。繁华都市的车水马龙也好,幽寂庭落里草木静好也罢,无不是光阴的故事,落在凡俗人眼中的倒影。一笔一划尽是诗,一影一动皆如画,沾染了烟火的气息,一圈一圈开成了倾城的模样。
春,终是来了,我内心的欣喜早已绽出了花骨朵,别在了一树枯寂的枝头,待到春风吹起,我在花下等你。经历过吵嚷的繁华,我学会了享受宁静和返璞归真的自然。
这个早春,于我是恬静的。换上宽松的薄棉衣,染着鲜艳的红,唯恐这片季节太过孤寂,还未从冬的萧瑟中醒来,雁字未回,花未盛开。最欢喜的时刻便是坐在满院满院的阳光下,慵懒地听着音乐,读一些入心的文字,心随光阴的韵脚摆动,舞成一曲曼妙的回音,在心底响起,它说,它叫做回忆。
回忆可重可轻,时而隐隐作痛,时而又叫人轻歌欢笑。无论哪般,都不会再使我落泪了。时过经年,回忆于我早已是很久远的事情了,甚至于你若不来打扰,我早已忘记曾与你走过的风花雪月。前几日,收到了一个消息,那个名字是我一生都不会忘的风景,他静静地伫立在那里,仿佛过了好几个世纪,再见却不似当年倾世般惊天动地,寥寥几句,我已不愿回首。这风轻云淡的一切,好似不曾相识。
恍然间,看清了光阴的真面目。人生若只如初见,真如初见时倒互不相识了,却是要历经千山万水的纠缠和厮磨,到最后彼此珍重,转眼陌路。
我白白用了这一日的光景来感受阳光的温柔和光阴的行走,远处寒山老树,近看百姓人家,孩童在庭院中戏耍,桃树李树在发芽。从日光倾城的盛大到黄昏暮霭的落幕,从初相见的倾世风华到别离后的岁月静好,我相信,时光自有安排,而现在,就是最好的安排。
对爱的笃定,并非刻骨铭心,才算是爱情。或许,只是一种安心,有自己的骄傲,不屈从,不卑微,亦能守得住低处,不喧闹,不颓弃。我喜欢这么一句话:“你以为你要的是一个爱人,但到最后才会知道,真正想要的,无非是安心,所以啊,幸福不是努力去爱,而是安心的生活。”我以为,此刻就是最好的光阴。
岁月平稳,家人安好,心中的梦在飘摇:与一个相爱的人,去旅行、写作、摄影,一路观光,一路记下快乐或忧伤。读书和旅行,心一直在路上。
瞧,幸福是多么地美好啊!在李闰珉天籁般的音乐声中,我仿佛找到了自己。此时,刚好遇见小禅说:“一生中会有很多情非得已的事情,亦会有很多悔恨、骄傲、光荣、不堪……以为过不去的千山万水终会过去,把光阴中所有恩赐都小心珍藏,世间的情分终有因果且不能把握,把它们做成一朵花别在衣襟上,在老去时可怀可想。到底要一个人慢慢走,看到静水流深,更懂惜君如常。”
是啊,惜君如常。她好像是站在我的眼前,对着我说似的。惜君,如常,初心,不忘。
千山万水走遍,愿你惜君如常。三毛说过:“心若没有栖息的地方,到哪里都是流浪。”她竟如此一语中的戳穿了故作坚硬的外壳,跌进了潜藏已久的孤独、掩盖不住的流离。是谁说过:“就算世间荒芜,总有一个人他会是你的信徒”。
其实,我至今未曾去过多少地方,读过多少卷书,却是那样地渴望自由,那种令人心安的放纵。
毕淑敏说:“当你把他人的聪慧加上你自己的理解,恰如其分地轻轻说出的时候,你的红唇就比任何美丽的色彩的涂抹,都更加光艳夺目。”这就是读书给人的力量。
我并不是很善于表达和写作,且常常告诫自己:当一切尘埃落定,我就不再写了,文字毕竟是孤独的产物,只怕就此万劫不复。
现在想想,大可不必。书中,有我的灵魂知己,他懂得我那颗并不艳目的心,这就够了。
生命,本就是一场修行。纵使短暂,我也愿随风起舞,坚守在文字的江湖,长情不负。
我珍惜这时光里的朴素的日常,这便是光阴里的故事,愿岁月能温柔以待。
日暮楼头,月华初升,这一天的故事,便又随光阴流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