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机关开了二十多年小车,除技术娴熟,手脚麻利勤快外,最让领导放心的是口封紧。因着这些,从处长到厅长,只要是下基层或其他外出任务,他们总是点名要我的车。渐渐地我便成了领导的专职司机。不但如此,我开的车也不断更新换代,从开初的“伏尔加”到如今的“奥迪”,越开越舒适、越开越过瘾。
其他司机都羡慕我——不但车好、补贴多,而且“油水”足。对此,我只笑笑。
十几年前从外面出差回来,一般选择在晚上,那一箱箱、一篓篓土特产,不但沉,而且太显眼,怕影响不好。如今改为红包、那烟那酒也不显眼,易藏匿,用不着再躲躲闪闪,跟在领导后面可以堂而皇之地进进出出。
天地良心,不怪那些司机同事们羡慕。我虽然红包很少得(当然有时也有点),但烟酒而且是名烟名酒还是有的。烟是散包的,酒是餐桌上剩余的。整条的烟、整对未开封的酒是属于领导的,我不敢染指。杯觥交错、酒过三巡之后,除属于我自己那包烟外,专为司机陪桌的人有时也献出自己的烟。这时领导还会叫住我:“老马,这烟给你,把酒拢一拢,带回去给你家老爷子喝。”他顺手甩过一包烟。
司机开车.特别是给领导开车,不能喝酒,这是大忌。我也不嗜酒,但每次餐后我总是将桌上瓶中的剩酒收集归在一起,带回家给老父亲喝。因此,父亲在家常能喝茅台、五粮液之类的名酒。我一再交待父亲千万不要在外面胡吹。几乎坐过我开车的领导都知道我这份孝心,生怕我忘了,常特意提醒我。
我虽不嗜酒,但嗜烟。虽嗜烟,总觉得那几十百把元一包的烟吸到口中再吐出来不划算,烧这种烟也等于白白烧着一张张百元钞票,怪可惜,完全可以捞回一笔不小的收入,何乐而不为!
机关附近隔着马路斜对角的街边挂着“回收烟酒”的“佳美烟酒店”便成了我常光顾的地方。一来二往,我和店里女老板也就熟得不能再熟了。她回购我一包烟,至少能赚原价的四分之一,甚至三分之一,她尽力想揽住这笔生意。女老板对我特别热情,嘴很甜,长得也****,常在交易完毕后挽留我扯闲谈、讲笑话、嚼槟榔。既然是老熟人,我也不好意思拒绝。这“佳美烟酒店”人气旺,熟人多,女老板常一边和我扯谈,一边眯着眼招着手和过路熟人及顾客打招呼。常言道,人多嘴杂,没事也会弄出个事儿来。我和女老板那点不是事的事,竟被我屋里那醋坛子探到了。她跑到店子里不分青红皂白地扇我一耳刮子,弄得我莫名其妙,紧接着她瞪着一双豹眼,指着女老板骚呀、娼呀、婊呀一顿臭骂。这一闹,便引来很多观众看“西洋景”。我虽然火冒三丈,但也一时解释不清,撒腿便跑。
我肠子都悔青了,城市那么大,“回收烟酒”的店铺那么多,怎么就没想到往远处的店铺兑烟呢!这次全被我屋里的蠢婆娘给砸了。如今,我只能呆在机关开接送干部们上下班的交通车,无事便困在休息室打朴克。最倒霉的是我的烟断了顿,老父亲也只能改喝几元钱一斤的由个体作坊自酿的谷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