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名字叫冯琳。
我开始喜欢她是在初三那年,17岁的雨季,她陪我章写了最难忘的回忆。
她总是想让我叫她姐,傻子才会同意。其实我心里早已将她内定为那个特殊的身份——女朋友。
那时候我们都走读,而我家和她家挨得很近,所以顺路。每天放学,我都会站在同一个地方等她,等她一起回家。当我看见散发的她背着书包出来时,每次都会用霸道而稚嫩的语气喊我:“小弟,走啦!”她总是面露笑容,而我则会很不情愿的答道:“我哪有那么小。”其实心里暖暖的。
每次和她并排走在一起,旁边的同学都会追上来问:“这是谁啊!好亲的样子,哎,不会是你女朋友吧。”小琳总是笑着抢先回答:“我小弟,顺路的,哪有那么亲。”其实我心里很不自在,我多么想光明正大的说:“没错,他就是我女朋友!”多么美好,我多么希望能有这么一天。
但希望总是美好的,现实总是残酷的。
我也曾小心翼翼的问过她:“如果我喜欢你,你会高兴吗?”
“啊!”一副惊讶的样子“没有如果,也不允许,听见没有。你就是我小弟,不准有非分之想啊!”
我当时就心碎了一地“好好,当小弟行了吧,大姐大!”
我就这么暗恋着,也不是道是谁。在我进入教室的时候,好多同学都看着我笑。我看黑板上写着六个大字:郑宇喜欢冯琳。郑宇就是我。我当时非常生气,脸红的拿起板擦把这六个大字擦在黑暗之中,一点痕迹都没有,我回到座位上,由于生气板擦还拿在手里。
旁边的同学都跑过来问我:“原来你喜欢冯琳啊,隐藏得够深啊!”我不愿与人发脾气,只好解释说:“哪有,只是朋友,别乱想。”“还装,每天都和她在一起,放学还一起走,我早猜出来了,没想到是真的。我沉默不语,心中的气愤涌上心头,手中的板擦被我使劲扔上了讲台。
藏在心底的爱,不愿让人发现,因为时机尚未成熟。被外面的人和事物发觉自己内心的爱才是人不愉快。
小琳也知道了这件事。竟没有发生什么不正常的事,像从前一样。我原以为他会因为我喜欢她,不愿出现尴尬的场面而远离我。可是她没有,这是我心里很安慰。只是每次小琳找我说话或做事的时候脸上都会泛起一次掩盖不住的红意。
又是一个傍晚,我和小琳一起回家。小琳主动和我说话:“你知道的,班里的人都以为……我知道这不是真的,对不对?”我沉默不语,就这样走着。刚迎来三月,春风拂来,刚出嫩芽的柳叶随风摆动,就像小琳的头发,轻轻舞动。路上碰上认识的同学也不过来问了,而是在远处看着我们。
回到家上QQ,发现有一条留言,是小琳的:明天周末,来广场,到了给我打电话。我心里怀揣着不安与期待注视着这条留言。直到深夜,情绪还是处于兴奋状态,久久不能入睡。
第二天我去了广场,心中忐忑着,脑海一片混乱。手指颤抖着拨通了小琳的电话。
“喂?”“小琳吗?我到了你在哪?”“我在广场旁边,这,看见了吗?”“嗯,来了”我挂断电话,朝着小琳朝我招手的地方跑去。“小琳,我看到你的留言就来了。你一直在这里等吗?”“嗯,走陪我去定个蛋糕路上说。”
我们走着,并排着,都有一些羞愧,脸上的红意却是谁都挡不住。就这么沉默着。道路边的鸣笛声、脚步声以及树上鸟儿鸣叫的声音错综复杂。但我觉得一点都不吵,而像是很和谐的音律。
我首先打破了沉寂“小琳,谁过生日啊?”“我爸。”“叔叔过生日啊,代我向叔叔说生日快乐哦!”“嗯。”没有再多的话语,春风吹过,我不禁打了个寒战。又经历了一段沉默,小琳说话了“我知道,你有一点喜欢我,但你不觉得我们……唉,我长大了想当个美编什么的,现在不想做其他事。”“嗯,我可以支持你啊。”“哎,别闹了,我们真的不合适,所以,我们还是当朋友吧。”我沉默着,没有再说一句话。陪她定完蛋糕,我们从蛋糕店就此别过,回头一瞬间,连一句再见也没有。泪水不停地在我眼里打转,却忍不住掉了下来。我慢慢的拿起手机,轻轻的点击短信,写道:“现在你有你的想法,每个人都会有梦想,我会等你。”点击发送,心里怀揣着不安和失望的情绪,我蹲在地上,大哭了起来。心已经碎了。
手机响了,我打开一看,施晓利的短信“如果这样,那就此别过吧,你若能把我当成朋友,再回首相望。”我深深的吸一口气,也许这就是初中最后的联络。
没有开始,已经有了结束,爱情是看不懂的,当我第一次失败后,并没有选择放弃,而是在寻找机会……
上了高中,也认识了许多新同学,但她依旧在我心里,难以抹去。
上高中以后我们又在同一所高中就读,她如愿以偿进了高一美术班,而我只在普通班。我心想:过了一个暑假,应该会忘了以前的事,重头再来吧。于是我想主动接近她,想与她说话。都说时间可以冲淡一切,希望能将我的爱情之火点燃……
暑假刚过,夏日的酷热依旧存在。军训期间也是我们最难熬的日子,军训完很热很口渴,于是军训完我找到了她。
我拿着手里的饮料,一步一步的靠近她,心跳也在逐渐的加速,豆大的汗珠在我的脸颊划过。我轻轻地说:“小琳”小琳楞了一下,朝我看了一眼,立即又回过头去。我又搭话道:“渴吗?给你水”我把水送到她面前。他依旧把我置之度外,没有一点搭理我的意思,时间就停阁在这一秒,仿佛全世界都静了。书上的蝉鸣,同学们的说笑声,仿佛都没有了。小琳径直的向前走去,半空中哪瓶饮料依旧躺在我的手中。想哭却哭不出来。这是耳边的声音又大了,仿佛所有人都在嘲笑我,连同树上的蝉鸣。
这一次之后我真的心灰意冷,上次的联络也许是最后的联络。我要使着不爱她,把她当作朋友。可这我怎么能一下忘记?爱上一个人只需要一瞬间,而忘记一个人又需要多久呢?
慢慢地,离她远了又远,时间真的冲淡了我对她的爱,小琳在我心了也不那么重要了,我又喜欢上了另外一个女孩。
也不记得那天。有一次我在空间发说说“我喜欢你,是我独家的记忆,谁也不惜,从我这个身体中拿走你----xx”小琳看到了这一条说说,她灰色头像变成彩色在消息栏里闪动着,我轻笑一声点击对话框,上面写道“哎呦,小弟有喜欢的人啦?我说过的,现在可以作朋友啦!”我不紧不慢的打着字,心里没有激动,而是很平静,也许我真的把她放下了。“嗯,有种挣脱的感觉?我又没总是缠着你!。”“嘿嘿,那女的有照片吗?发过来一张,看看怎么样。”“额……没有,对了,你有喜欢的人不?”“说这个干嘛?”“有吧,要不然你不会这么说的。”“嗯,被你猜中了。”“那你打算表白吗?”“我不会打扰别人。”“嗯?是不好意思吧。”“也有一点,但主要的是不想打扰别人。”“嗯”“好了,不早了我睡了。”“嗯晚安。”“你也早点睡。”
这是在于她沉默半年的第一次谈话,又可笑,又略带意外。我看了好几遍聊天记录,嘴角轻轻上浮,微笑着,心想:也许这辈子只能与她做朋友了。那一晚我说的很好。
爱情之火没有点燃,但我的友情之火比爱情更珍贵,更有意义。
过年同学聚会,有小琳,有我。我们在一起吃饭,谈笑话语间透露出无比亲密的感觉,就像初中时代的我们。
吃完饭,集体去唱歌,在KTV有同学问我们:“你们俩当初那么好,怎么过了一周之后在夜没说过话?在这之前怎么回事?”我和小琳对望了一眼都笑了,谁也不回答。我和小琳共同唱了一首歌,是周传雄的《黄昏》:“依然记得从你口中说出再见坚决如铁,昏暗中有种烈日灼身的错觉……”我们嬉笑着,打闹着。
天色已晚,我们从KTV里出来。小琳待在原地,我过去对她说:“再一起回家吧,好久没和你一起回过家了。”小琳笑了说:“我站在这就是等你一起回家啊,走吧,小弟。”“我哪有那么小……”我笑着回答。
没错,时间可以冲淡一切,时间冲淡了我们过去的不愉快,冲淡了我们半年不说话的时光,又重新回到以前,回忆已是最美好的留恋。